上卷

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,主养命以应天,无毒,多服久服不伤人,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,本《上经》。
  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,主养性以应人,无毒,有毒,斟酌其宜,欲遏病补虚羸者,本《中经》。
  下药一百二十种为君,主治病以应地,多毒,不可久服,欲除寒热邪气、破积聚、愈疾者,本《下经》。
  药有君臣佐使,以相宣摄合和者,宜用一君二臣五佐,又可一君三臣九佐使也。
  药有阴阳配合,子母兄弟,根茎花实草石骨肉。有单行者,有相须者,有相使者,有相畏者,有相恶者,有相反者,有相杀者。凡此七情和合视之,当用相须相使良者,勿用相恶相反者。若有毒宜制,可用相畏相杀者,不尔,勿合用也。
  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,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,阴干暴干,采治时日,生熟,上地所出,真伪陈新,并各有法。
  药性有宜丸者,宜散者,宜水煮者,宜酒浸者,宜膏煎者,亦有一物兼宜者,亦有不可入汤酒者,并随药性,不得违越。
  凡欲治病,先察其源,先候病机。五脏未虚,六腑未竭,血脉未乱,精神未散,服药必活。若病已成,可得半愈。病势已过,命将难全。
  若用毒药疗病,先起如黍粟,病去及止。不去,倍之;不去,十之。取去为度。
  治寒以热药,治热以寒药。饮食不消,以吐下药。鬼注蛊毒,以毒药。痈肿疮瘤,以疮药。风湿,以风湿药。各随其所宜。
  病在胸鬲以上者,先食后服药。病在心腹以下者,先服药而后食。病在四肢血脉者,宜空腹而在旦。病在骨髓者,宜饱满而在夜。
  夫大病之主,有中风、伤寒、温疟、中恶、霍乱、大腹、水肿、肠澼下利、大小便不通、贲肫、上气、咳逆、呕吐、黄疸、消渴、留饮、澼食、坚积癥瘕、惊邪、癫痫、鬼注、喉痹、齿痛、耳聋、目盲、金创、踒折、痈肿、恶疮、痔、瘘、瘿瘘、男子五劳七伤、虚乏羸瘦,女子带下、崩中、血闭,虫蛇蛊毒所伤,此皆大略,宗兆。其间变动枝节,各宜依端绪以取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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